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笑話十則

兩個人在餐館吃飯,桌上放著一杯熱芥末。其中一個認為芥末是甜的,於是舀了滿滿一勺放進嘴裡,立即淚如泉涌。不過,他緊閉嘴巴,沒說一句話。他的朋友迷惑不解:“怎麼?”“我想起了我父親,就在20年前的今天,他上吊了。”他的朋友安慰了他一番,也舀了滿滿一勺芥末放進嘴裡,驟然,淚水如流。第一位佯裝地問:“怎麼你也哭了?”“我在想你父親上吊的時候,你為什麼不上吊?”第二個答道。
“你已經看了我3小時了,為什麼你自己不試釣一下?”釣魚者對旁觀者說。
“我沒有耐心。”
妻子睡眼惺鬆地問丈夫:“你回來的時候是不是已經很晚了?我仿佛聽見挂鐘剛好打兩點。”
“挂鐘是打了兩下,親愛的,”丈夫回答,“它本來是應該打十下的,但為了不至於把你吵醒,我把指針撥過去了。”
一天上數學,老師問1+1=?,我說不知道。老師叫我回去問。我問媽媽,媽媽在燒飯,叫我滾出去。我問爸爸,爸爸再看球,大叫‘爽’。我問姐姐,姐姐在唱歌,唱到baby。我問哥哥,哥哥在打電話,說:我在外面等你。
  第二天,老師問1+1=?我說:你給我滾出去,老師給我一個耳光,我大叫爽,老師罵我飯桶,我反罵卑鄙。老師說:滾。我說:我在外面等你。我們數學老師當場高血壓又犯了,暈倒了。。。
  後來學校換了個老師讓我們造句,我從容不迫完成作業老師對我是刮目相看我寫的造句是:
  難過----我們家門前的大水溝很難過。
  如果----罐頭不如果汁營養豐富。
  天真----今天真熱,是游泳的好日子。
  十分----妹妹的數學隻考十分,真丟臉。
  從容----我做事情,都是先從容易的做起。
  人參----老師說明天每個人參加大隊接力時,一定要盡力。
  棉被----小玉的衛生棉被偷了。
  便當----小明把大便當做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要做的事。
  於是又瘋了一個語文老師。。。
教授:“請講出一兩條英國詩人彌爾頓的生平事跡。”
學生:“他結婚後寫了《失樂園》,在他妻子死後他寫了《復樂
園》。”
 美國警方在確認嫌疑犯是否是犯罪時,常常讓目擊者進行一種例行的認人手續。警方為了使証人能夠辨認出嫌疑犯的口音,規定每個被指認的嫌疑犯,都要說一句同樣的話:“把所有的錢交出來,我需要一些零錢。”一天,在美國某警察局,第一個和第二個嫌疑犯在這一程序中都按照警方的要求說了,第三個嫌疑犯時他竟脫口而出:“我當時不是這麼說的!”
妻子:“婚前你不是叫我天使嗎?”
丈夫:“對。”
妻子:“為什麼現在你不這佯叫我了呢?”
丈夫:“呵,親愛的,你應該高興,現在我頭腦正常多了。”
妻子(在船上):“如果這條船在沉下去,你首先救我還是救我們的孩子。”
丈夫:“先救我自己。”
妻子:“昨晚我做了一個美夢,夢見你答應給我200塊錢買衣服。親愛的,你會成全我的美夢吧?”
丈夫:“那當然。說來巧,昨晚我夢見自己把200塊錢給了你哩!”
一個姑娘走到一家擠滿顧客的藥鋪。她耐心地等
待著,直到大家都買完藥走了出去,她才走近藥劑師,
遞給他一封信,請他給讀一遍。她說:“這是我男朋友
寫來的。他是個醫生,隻有藥劑師能看懂他的字。”
有人說男女絕對可以成為好朋友,不一定就會發展出愛情。那是因為愛情與友情往往令人混淆不清。當然亦有人懷疑異性間能否有純友情存在。
當然,強烈的愛慕,震憾心弦的感情很容易區別出來。然而,淡淡的,細水長流的愛情與推心置腹、無所不談的友情往往隻差一線。
我們無論對愛人或友人常會渴望與之親近,談天說地,寂寞時希望他會在旁讓你依賴。雖然有研究報告指出,女性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愛情。但無論男女,都會產生混亂迷惑。不讓自己攪亂了「情人知己」,必要弄清愛和喜歡的兩項標准。要知道,喜歡並不等同愛。
愛的標准
我願意為她/他赴湯蹈火。
我想永遠獨佔她/他,我妒忌她/他與別人相處愉快。
無論干甚麼總是想著她/他。
我最關心她/他的幸福。
和她/他在一起時,禁不住常常凝望對方。
若失去她/他,我會很痛苦。
我覺得使她/他幸福是我的責任。
她/他獲別人贊賞時,我會很高興。
若她/他感到沮喪,我也會變得失落,並希望第一時間去鼓勵她/他。
無論她/他做錯任何事,也不忍心怪責她/他。
我常有保護她/他的沖動,總之不想看她/他被人欺負。
喜歡(欣賞)准則
我欣賞她/他做事能干。
孤獨時,和她/他傾談是件悅事。
我從不嫉妒她/他和別人在一起。
我信賴她/他的判斷力。
當我覺得她/他可憐或遇挫折時,希望能幫助及開解她/他。
她/他對我好,所以我也待她/他好。
她/他是個受歡迎人物,我很欣賞,也希望像她/他一樣受大眾欣賞。
她/他性格外向,易討人喜歡,適應能力強,還有很多強項。
老婆同志:
為進一步增進夫妻感情,確保本人形象不致毀於一旦,適當保留男子漢尊嚴,本著“掙多掙少,不花最好”的治家原則,現請求將本月零花錢由20元調整為100元,具體理由如下:
一、我的自行車已經伴我多年,要是沒記錯的話,是孩子沒生的頭幾年買的,現在孩子已經13,每次出行時,我一個人騎已經處於超負荷狀態,更何況每天孩子還要與我共乘,其負擔可想而知,近一段時間以來,它已經多次向我罷工示意,為此,也曾提出書面報修申請數十次之多,每次你均以“堅持一下再說”為借口,一直未予批准,16日早晨上班途中,它老人家終於不堪重負,趴窩了,我連扛帶拽長途奔波了40多家修車鋪,均表示已無修理價值,並且賣破爛人家都不收,為此,我隻得咬牙,花了1元錢坐車上班,不是我擅自花錢坐車,如果上班遲到,罰的錢要比這坐車的錢要多得多,所以自作主張一把,如有不妥,可從本次下撥零花錢中扣除,為此,如有可能,我想用30元買個“除鈴兒不響哪都響”的二手車改善一下出行條件。
二、17日中午單位停電,科裡一行10人出去吃飯,我假裝喝多逃避買單的計劃意外失手,其實也不是我愣裝大眼兒,本來有人買單,因為實在找不開零錢,我一時糊涂,乘著酒勁兒,將手裡僅有的20元錢給了他,要知道這20元錢是晚上給孩子交的牛奶錢,沒辦法,下班前,我隻得向老張借了20元錢,這兩天他已向我催要多次,你知道,他們家那位和你一樣,對老公管得特別細致,尤其是在經濟方面,有時他的兜裡甚至比我還干淨。因為是請客,這20元錢已無要回可能,看在老張老婆和你一個單位的面子上,也看在我常年白吃白喝不買單的面子上,這20元錢你還是批了吧。
三、上個月你過生日,結婚以來我第一次給你送了一束玫瑰花,本來是想討你歡心,也為這次申請增加零花錢做好鋪墊工作,不料你卻以亂花錢為由,和我促膝長談到深夜,直到我說花是從單位花瓶裡偷拿的,你才罷休,說實話,那花真是買的,而且花了20塊錢,2塊錢一枝,本來想買9朵,表示我和你天長地久,可是人家花店老板說還是實心實意好,我就下狠心買了10枝,誰料想竟是那樣的結果,可憐的是這20元錢也是從老張那借的,那次我和他說這個月還,現在都快月底了,他催了又催,再加上前面的20元錢,他都有點不耐煩了,這件事就算我一時糊涂,買花也是為了表達我的一片忠心,所以這20元錢你也批了吧。
四、前面三條所涉及的錢款是80元,再加上20元的每月固定零花錢,總計100元。
以上申請,如無不當,請批准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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