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

笑話十則

蚯蚓甲、乙、丙、丁四隻蚯蚓聚在一起。。。
甲說:“好無聊喔!都沒什麼好玩的,唉。。。”
乙說:“簡單!看我把自己切成兩半,就可以玩猜拳了!”
丙說:“那有什麼!我把自己切成四段,就圍成一桌了。”
丁說:“唉,你們真遜!我把自己切成六段,來個三打三如何?”
甲說:“咦?那戊呢??”
結果乙說:“它也把自己切兩半,隻不過是直切的。。。”
  一病人拿著女醫生開的單轉了一圈後回來問:這個13超在哪裡做?女醫生接過來一看說:這是B超。病人說:我靠,你這B也分得太開了吧!

  在世界上還隻有亞當和夏娃的時候,有幾天亞當夜不歸宿,夏娃感到很傷心。
  她抱怨地對亞當說 :“你一定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了。”
  亞當反駁說:“你這個人真是不可理喻,世界上隻有你一個女 人啊。”然後亞當睡著了。
  忽然,亞當感到胸口很痛,原來是夏娃在捅他。
  他生氣地吼道:“你在干什麼?”
  夏娃回答:“ 在數你的肋骨。”

甲:對不起,我的雞沒圈好,跑出來弄壞了你種的菜。
乙:沒關系,我的狗已經把你的雞吃了。
甲:噢!怪不得我從狗的肚子裡發現了雞骨頭。
乙:……?

兩個嬰兒躺在各自的嬰兒床裡。
其中一個問另一個:“你是小男孩還是小女孩?”
“我不知道。”另一個嬰兒回答。
“什麼意思?”第一個問。
“我不知道怎麼辨別?”第二個回答。
“我知道,”第一個吃吃地笑著說,“我爬到你那裡去看看。”
他小心翼翼地爬了過去,掀開毯子,過了一會兒,他又笑著爬了回去,說:“你是一個小女孩,我是一個小男孩。”
“你真聰明,”小女孩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這個簡單,”小男孩回答,“你穿的是粉紅襪子,我穿的是藍襪子。”
  小明天性好與人打賭,而且從未輸過,他老爸對此非常擔心,深怕長大會成為一個賭徒,於是打電話給小明美麗的女老師,老師答應明天放學後會將小明留下開導……
  隔天放學後,老師將小明留下開導,小明聽後跟老師說:“好吧!那我再跟你賭一次,若我輸了,以後決不再跟人打賭。”老師也答應了。
  小明:“老師,我打賭五百元你不敢把衣服脫光給我看……”
  老師看四下無人,心想著……今天終於要給你個教訓了……
  於是她就把衣褲全部脫光,小明看了看後,把五百元拿給老師,然後低著頭,不發一語的回家了。
  晚上,老師自豪的打電話給小明的父親,表示她已讓小明改正了打賭的惡習。
  “未必喔,老師!”小明的父親說:“小明昨晚和我打賭一千元說你會把衣服脫光給他看,而我也躲在教室後面,最後証實是我輸了。”

 一桌豐盛的佳肴,自然是甜、酸、苦、辣、咸,五味俱全。BBS何嘗不是如此呢?

  甜――
  BBS是個好地方,綿綿不絕的情話,昭然於眾,也不用擔心嬌羞紅上臉。精彩的情話還會引來眾多的附庸風雅的回復,與你同事享受甜得膩人的詞句。於是那分甜就更加的濃烈。

  酸――
  本來酸解釋為辛酸的,不知道哪個高人看到綿綿的情話,對鏡看到緋紅的臉色聯想到PH<7的石蕊試紙。結果這酸也變了味道。這就更讓這酸帖的定義不好說了,各自想去吧。
  酸度適度,應該是爽口的。

  苦――
  這大概是BBS最少的帖子了。也難怪,能爬得上網的,不是有錢階級,就是有閑階層,哪來的那麼多苦呢。有了苦也是為賦新愁強說的苦,畢竟還沒有衣不遮體,食不果腹嘛,而且人們都是抱著尋找輕鬆的氣氛而來的,自然這苦帖就成了罕見之物,和者也寡。但願人生也少點苦才好。

  辣――
  明明是吃的時候,嘴吐著哈氣,叫嚷著真辣,筷子卻還是義無返顧的伸向那道辣菜。好的辣就是辣嘴不辣心的東東,滿頭的大汗淋漓,過後仍是覺得爽。這就是辣的魅力。
  每次BBS出現一個好的辣帖,就如一石驚起千層浪般開始熱鬧一翻,積聚了眾人的焦點,讓人覺得興奮,讓人覺得刺激。

  咸――
  俗話說的好:咸中有味淡中鮮。BBS也一樣。
  這咸嘛,有來自拼搏中汗水的咸,也來自黯然情斷淚水的咸。總之有點滋味。讓你在心平氣靜的時候想起,慢慢回味。

“我去過醫院了。”丈夫對妻子說。
“醫生怎麼說?”妻子問。
“他讓我好好休息,要絕對安靜。這是他給開的安眠藥。”
“好的,我會照顧你按時服藥的。”
“不,這藥是給你開的。”丈夫說。
 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
    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
    他XXXX的...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
    告訴你,世事無絕對!
    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件事,
    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因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
    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
    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口,
    証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
    但這印度白痴隻說書是那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
    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
    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
    我一肚火的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
    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
    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証。
    我決定要証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一瓶菜油回家。

  作文課上,老師讓小學生們寫一篇作文,題目是《我的狗》,要求不得少於150個字。
  小湯米想了一會兒,開始寫道:“我有一條狗,我叫它波比。我喜歡這條狗,它全身都是黑色,隻有頭頸是白的……”
  湯米停下筆來,數了數,字數還差得遠。他的搔搔頭皮,考慮了幾分鐘,繼續寫道:“我每天帶波比去公園裡散步,天下雨我就不帶它出門了。”
  他看了看,字數還是遠遠不夠,嘆了口氣,又寫道:“我經常給波比洗澡。它喜歡洗澡,我也喜歡給它洗澡。”
  他停下筆來,一數,字數還不夠,急得直搔頭皮,一會兒看看天花板,一會兒看看黑板。想了想,又繼續寫道:“波比喜歡吃糖,我經常給它喂糖,可是有時候家裡沒糖了,我就不給它……”
  小湯米絞盡腦汁,再也想不出什麼來了。他擱下筆,停頓了很長時間,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於是他微笑起來,飛快地寫道:“當我想叫波比過來時,我就喊道:‘波比!’如果它不來,我就再叫:‘波比!波比!波比!’如果它還不來,我就使勁叫:‘波比,波比,波比,波比……’”
  寫到這裡,小湯米數了一下,似乎還差兩個字。他毫不猶豫地在卷末自己簽名處又加了一個“波比”,正好150個字。
  小湯米鬆了口氣,他交了卷,歇著口哨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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