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

笑話十則

老公洗澡時要自帶工具,抓痒擦背;不得有擅自打攪之行為。
老公血拼時要好言相勸,動之以情;不得有扇風點火之行為。
老公上菜時要正襟危坐,不吝賜教;不得有溜須拍馬之行為。
老公抽煙時要果斷堅決,及時制止;不得有貽誤戰機之行為。
老公喝酒時要語重心長,反復勸戒;不得有一味縱容之行為。
老公喝醉時要安排地鋪,悉心照顧;不得有乘機非禮之行為。
老公發餉時要如數悉收,妥善處理;不得有玩忽職守之行為。
老公外出時要提高警惕,時時垂詢;不得有麻痺鬆懈之行為。
老公歸來時要蛛絲螞跡,仔細檢驗;不得有粗心大意之行為。
老公犯錯時要分析原因,諄諄教導;不得有缺少耐心之行為。
老公生氣時要堅持原則,敢於斗爭;不得有縮頭烏龜之行為。
老公打我時要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不得有臨陣脫逃之行為。
老公討饒時要乘勝追擊,痛打落水;不得有心慈手軟之行為。
老公不在時要海闊天空,隨心所欲;不得有自我束縛之行為。
老公搓麻時要規定時限,按時打烊;不得有拖泥帶水之行為。
老公晚歸時要鎖門關窗,防偷防盜;不得有輕易開門之行為。
老公打架時要指揮調度,坐陣後場;不得有親自參與之行為。
老公燒菜時要閉門不出,等待驚喜;不得有偷學技藝之行為。
老公洗衣時要用人不疑,大膽放手;不得有事必親躬之行為。
老公審問時要機智靈活,有利有節;不得有漫不經心之行為。
老公開心時要溫言教導,多澆涼水;不得有得意忘形之行為。
老公親親時要口腔檢查,不香重刷,不得有清濁交融之行為。
老公疼痛時要多吹仙氣,精神鼓勵;不得有嬌寵溺愛之行為。
老公臨幸時要以我為主,適可而止;不得有勉強從事之行為。
老公不要時要創造條件,克服困難;不得有自娛自樂之行為。
偷情男女正在女人家中尋歡作樂,忽然大門有鑰匙開鎖的聲音。
“不好!我老公回來了!”男人一聽之下,正想跑被女人拉住了。“來不及了,聽我的!”女人抄起一瓶子嬰兒油,把男人身上涂個遍,讓他擺個POSE站好。老公進來一眼就看到了,很驚訝:這是什麼?女人很鎮定:哦,我新買的人體雕塑。
老公:你什麼時候喜歡起這玩意的?
女人:上個月我去鄰居家,看他們家臥室裡有一個,就買了個一樣的。
老公於是不再追問。
第二天中午,老公趁老婆不在,拿了片面包進了臥室,對那個“雕像”說:“兄弟,吃點吧,千萬別跟我在鄰居家似的,我餓了三天三夜啊……”

年輕的約翰在約會出游後,送瑪麗到家門口,然後熱情地說:“不和我
吻別嗎?”
瑪麗矜持地說:“對不起,我和男孩子第一次約會,是不會同他接吻
的。”
“啊。”約翰楔而不舍地說:“那麼,最後一次呢?”
潑辣的妻子對順服的丈夫說:“你昨晚又說夢話了。”
丈夫說:“一點不錯。不然,我就沒有說話的機會了。”

畢業典禮上,校長宣布全年級第一名的同學上台領獎,可是連續叫了好幾聲之後,那位學生才慢慢的走上台。
後來,老師問那位學生說∶「怎麼了?是不是生病了?還是剛才沒聽清楚?」
學生答∶「不是的,我是怕其他同學沒聽清楚。」
美國一位婦人對另一位婦人說:“聽說您的女兒最近結婚了,誰是那
位幸運的小伙子。”
那位婦人回答說:“是一位腦科大夫。”
“噢,那太棒了。可我怎麼聽說是一位教授。”
那位婦人糾正道:“你說的是我的女兒的前一位丈夫,是一位法律教授。”
“那我怎麼記得是一位生物學家呢?”
“那你一定是說大衛了,他是我女兒的第一個丈夫,是一位優秀化驗員。”這位婦人感慨道,“我的上帝,一個女兒就帶來了這麼多的樂趣。”

昨天和我女朋友去吃飯,我跟她說在我論文的算法中加入了一個新的流程,
可是造成我必須修改原本的程序,很麻煩,
所以不知道要不要把新加入的流程部分拿掉.
後來,吃飯時我就一直在想這個問題,體貼的她應該知道我真的很煩惱吧?!
吃完飯去逛街,她看我悶悶不樂,就很天真的直接說了一句話,
說完旁邊的人都回頭一直看我.
她說:「拿掉吧!」
我說:「啥?」
她說:「不用考慮了!如果對你是一種困擾,就拿掉吧!」
哇咧!我什麼都沒做阿,我是無辜的阿!
旁人竊竊私語:「你看,又一個女生受害了,壞男人!」
  當丈夫去上班的時候,四歲的兒子向媽媽告狀:“媽,你不在家的時候,爸爸把女佣帶到樓上去,然後……”
  他媽媽阻止他再說下去:“其他的等你老爸回來的時候再說吧。”
  晚上爸爸回來,一家一起共進晚餐,媽媽對兒子說:“好了,孩子,你可以繼續講你的故事了。”
  “嗯,上個禮拜你不在家的時候,爸爸帶著我們家的女佣到樓上的房間去,然後……”
  媽媽:“然後呢?”
  兒子:“然後就像隔壁王伯伯來我們家時對你一樣……”

  某餐廳有一隻鸚鵡,有客人進門他就會說:歡迎光臨!有一客人不信,從門口“嗖”的一聲跑進餐廳,隻聽那鸚鵡大叫:cao你媽!想嚇死我啊!

一個美女帶著她的狗氣勢洶洶地走向寵物店!
美女對老板說:“你把這條狗賣給我看門,昨晚小偷偷了我300元,可這狗連吭都沒吭一聲!”
老板立即回答:“這狗以前的主人是千百萬富翁,這300元它根本不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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