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

笑話十則

有3隻老鼠在一起吹牛。
一隻說:我天天把老鼠藥當保健品吃。
另一隻說:你那算什麼。我每他都用老鼠夾來鍛煉身體。
最後一隻聽了。笑著說;你們看見那隻懷孕的貓了嗎?那是我不小心的杰作。
蘇聯看德國因盛產啤酒而每年賺進大筆外匯,決定仿效,開始派人研究制造啤酒的技術。第一批啤酒制造出來後,蘇聯送了一些樣品給德國鑒定品質。一個月後,德國回函給蘇聯:“恭喜,貴國的馬很健康!”
1.十歲時,討論女生
二十歲時,愛慕較成熟年齡較自己稍長的嫵媚女人。
三十歲,喜歡二十出頭的俏麗女孩,甚至更年輕的美少女……
2.十歲:搜集各式好看的火柴盒。
二十歲:身上總有些西餐廳的火柴盒。
到了三十歲(假使當時尚未結婚),家裡到處扔著CLUB和PIANOBAR的火柴盒……
3.認真傾聽他人說話而且相信,是在十歲之時。
不太認真聽,也不太相信是二十歲。
很會認真傾聽,分明不信,臉上卻假裝相信是在三十歲。
4.十歲時的十元等於一元
二十歲的一百元也等於一元
三十歲的一千元還是等於一元
不是錢貶值的那麼厲害,而是用錢的派頭越來越闊綽。
5.小狗是你十歲最好的朋友。
美麗的女子是你二十歲最想要的朋友。
股票、銀行存摺和土地、房屋權狀是你三十歲時最信賴的朋友
(最後這點,同齡的女人似乎實踐得比男人徹底)。
6.看『梁山伯與祝英台』的電影………….,不禁潸然淚下是在十歲。
因劇情感動而眼眶紅紅是在二十歲。
覺得這對戀人未免太缺乏「抗爭」智慧是在三十歲。
7.十歲:不管上演什麼,隻要走進電影院就高興得手舞足蹈。
二十歲:精挑細選片子,早早到場排隊(最好旁邊還有女友陪著)。
買不到票時可不看,也不願與黃牛交易。
三十歲:任憑老婆央求,也隻想待在家看錄影帶。
即使上電影院,也是快開演到場
如果票已售罄,便四下尋找,「黃牛在那裡?」
8.電影片頭「唱國歌」時,跟著大聲合唱是在十歲。
肅立,但靜默聽著戲院內的擴音喇叭高唱國歌是在二十歲。
在休息室抽煙閑聊,等片頭「唱國歌」結束再進場是三十歲。
9.十歲的你運動是為了好玩。
二十歲的你運動是種發泄。
到了三十歲,通常為減肥而運動。
10.十歲:快樂的踩自行車。
二十歲:瘋狂的飆越野機車(我還是破腳踏)。
三十歲:穩穩當當的開四輪轎車。
11.十歲時:你的身高僅差營養遠不及你這一代的叔叔、伯伯一點點……
二十歲時:你已遠高過你的叔叔伯伯……
三十歲時:很不甘願地看著營養遠勝於昔日的你的這一代十歲小孩(或者他們就叫你叔叔伯伯)一個個比你在十歲時(甚至現在的你)還高大
12.十歲時,父母不准你在外過夜。
二十歲,搭起帳篷充分享受露宿野外的樂趣。
三十歲,當然是住在家裡最好,外宿時也得找有冰箱電視和空調的高級飯店。
13.十歲時,買文具玩具給自己……
二十歲,買鮮花卡片給女友……
三十歲,買奶粉尿片給孩子……
14.十歲時,喜歡看騎兵隊打紅番。
二十歲,喜歡看紅番打騎兵隊。
到了三十歲,管它騎兵隊,管他紅番,管它誰打誰,反正事不干己。
15.十歲:相信老師說的真理。
二十歲:相信自己所認同的真理。
三十歲:世事吊詭,不相信有絕對真理的存在。
16.十歲、二十歲,人家以成績單和你所念的學校來評定你的優劣。
三十歲,人家以你所服務的公司和你薪水的高低定你有沒有出息。
17.十歲時用拳頭擺平敵人。
二十歲時用舌辯說服敵人。
三十歲時盡量不替自己制造敵人,萬一真有敵人的話嘿……嘿……
18.十歲時的志願:想當名留青史的偉人。
二十歲:隻想當自己。
三十歲:不管當什麼隻要是有錢人就行。
19.十歲時,牆上挂著裝框裱起的模范生獎狀。
二十歲,改懸挂拍的很好看的個人獨照。
三十歲,又改成股價走勢圖。
20.十歲時,桌子的玻璃墊下,壓著「有志者事竟成」--雖然你還不太懂這句話!
二十歲,壓著「既是過河卒子,隻有奮力向前」--這時,你當然知道為什麼會壓這句話!
三十歲時不再壓任何東西--反正不管壓什麼「格言」,對你都不再起激勵作用,你心知肚明自己大概做不到了。
21.十歲時為繳作業而寫日記。
二十歲為記錄自己的生活思想行為和感情而寫日記。
三十歲生活淡得出鳥來還有什麼日記好寫。
22.接到信馬上回覆是在十歲。
視親疏遠近輕重緩急(當然是以回覆女孩子的信為第一優先)決定回信時間是在二十歲
不想寫信(這樣一來信當然也收得少),偶爾接到信時一擱三兩個月最後還是找出通訊錄以電話代替回信是在三十歲。
23.十歲時隻能穿媽媽買的強力太子龍學生服。
二十歲愛穿自己打工買的BIGSTONE牛仔褲。
到了三十歲不穿印有「動物」標志的高級服飾就覺得怪怪的。
24.十歲:看大人抽煙覺得很無聊。
二十歲:不抽煙怎像個大人呢。
三十歲:煙癮奇大,卻又接收太多抽煙致癌的資訊,徘徊在抽煙與戒煙之間……
25.十歲時喝養樂多(因為它甜蜜)。
二十歲喝可口可樂(因為它時髦)。
三十歲喝礦泉水和纖維飲料(因為--為了自己的健康著想)。
26.十歲:沒有失戀這回事。
二十歲:不相信失戀這檔子事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萬一發生了醉後嚎啕大哭一場)。
三十歲:在還沒失戀前就已和另一位女子再譜一段新戀曲……
27.十歲時,看到男女談情說愛會說:羞、羞、羞。
到了二十歲,見到別人火辣辣的談戀愛而自己身畔猶虛會說:恨、恨、恨、怨、怨、怨
年過三十已婚者看到正熱戀中的情侶會說:羨、羨、羨
至於未婚不幸又從來沒有這種經驗的人,大概隻能說:難、難、難,不如忘、忘、忘
28.十歲時希望自己快快變成二十歲。
二十歲期盼自己能夠有個功成名就意氣風發的三十歲。
三十歲,唉,不管當時過的如何,一想到人生竟這樣消逝大半,都希望能夠從十歲再開始
29.關於這篇文章--
十歲的孩子看不懂。
二十歲的青年可能斥為荒唐。
而已屆三十歲的男人,不管吻合上面所寫的那些條(抑或連一條也不適用於他),該都對這些內容想一想、笑一笑。
  大學藝術設計班下課時,有個同學無意中把我的一大瓶膠水撞到地上,瓶子碰破了,地上落下一大片難看的碎玻璃和膠水及涂膠的刷子混作一團。我想等膠水干了再打掃也許容易,所以當時沒有清理它。
  可是等我回來時,那片亂七八糟的東西不見了。我問當時並不在場的教師,他起先表示不明所以,繼而感到驚奇。“原來那個東西是這樣來的!”他大聲說,“有人把它當作設計練習交上來了。”
“你這個混蛋給我起來。”阿強走進自己的臥房後,指著一個趴在他太太身上的男人說。“到外面來,我要和你一決生死。”等到那個男人穿上褲子,到外面後,阿強遞給他一把槍說:“我們兩個人都背對背朝空中射兩槍。然後假俺裝死亡倒在地上,看看瑪麗安會先跑到誰的身旁,誰就可以擁有她。”而瑪麗安呢?她在槍聲響過之後,便悄悄打開房門,一瞧見兩個人都倒地不起,便興奮地跑到窗帘前大叫:“親愛的!快出來吧,他們都死了。”
妻子:“如果我們的婚姻是平等的話,你就應該把地上的落葉掃掉一半。”
丈夫:“落到地上的一半樹葉是你的,親愛的,我的那一半還在樹上呢。”

媽媽,我能到外面去跟彼得玩一會兒嗎? 
不能,他是壞孩子。 
那我能到外面去揍他一頓嗎?
  又到寒風蕭瑟、細雨紛飛的冬季。每年,台北隻要過了十月,天氣就會漸漸開始惡劣,彷佛和路上行人過不去似的。每當這個時節,即使警察不取締,街上的摩托車騎士也會很自動自發的載上安全帽。台北是個摩托車特別城市,在細雨飄緲中,一眼望去,街上盡是穿著雨衣,載著各式各樣安全帽的騎士,在灰暗的天空下,有一種熱鬧而繁華的感覺。但是每當我眼光掠過那一頂又一頂的安全帽,隻要看到紅色的安全帽,心中不免總是不禁會泛起一陣寒意,那種寒意,不是寒風吹過可以比擬。而是從心底,不由自主地恐懼。事情發生在五年前,雖然我一直告訴自己,事情已經過去了,但不可避免地,那確是一場惡夢,而且,我寧願那隻是個夢。五年前,我剛從學校畢業,是個剛踏上社會的新鮮人,幸運的我,在第一次面試時,就被一家大公司錄取了,那時,心中的快樂真是難以言喻,我想,就算是中了頭獎也沒有那麼高興吧。但更驚喜的是,我在公司遇上了方莉秋,她是比我高兩屆的學姊。當我第二天去上班時,看到她坐在辦公桌前,我才恍然大悟,為什麼我會那麼順利的被錄取,在學校,她一直是最照顧我的學姊,也是眾人心目中的偶象。我想如果時要領個最佳人緣獎的話,莉秋學姊一定會得到冠軍的。在學校,沒有人不喜歡她,因為她不僅人長得漂亮,各方面的才藝更是讓人驚嘆不已。在迎新時,她的一首「歸來吧!蘇蘭多!」唱得蕩氣回腸,簡直教台下的學弟妹快瘋掉了,但是難能可貴的,她雖然家中富有,但卻並不以此為傲,反而笑臉迎人,以幫助別人為樂。她永遠是那麼的溫柔可人,當然追她的人可是一大堆托拉庫,那麼多,但直到三年級,她仍然孤家寡人一個,因為她的男朋友,正是我們班上的同學----王文忠。學姊和王文忠在一起的消息傳出後,全都快瘋了。王文忠的身材五短,貌不驚人,大學重考了好幾年,最後還是拜退伍加分之賜才勉強擠進窄門,所以年齡比我們大了一截,和他在一起,總會有一種大哥哥的感覺。或許正因如此,吸引了莉秋學姊,而使她心甘情願成為愛情的俘虜。其實,王文忠並不像大家想像中那麼的一無是處,有天上班的中午,我高興的拉著莉秋學姐一起去吃午飯,雖然,她仍然像以前那麼溫柔親切,但卻略略的有些憔悴,眼睛也腫腫的,像沒睡好。「學姊!」我終於忍不住了,「你怎麼了?有心事嗎?」她低下頭,默默的吃著飯。沒多久,她突然問了一句,「筱萍,你相信世上有鬼嗎?」我被問得丈二摸不著頭,「啊?」我傻住了,「大概有吧!」其實我也不知道。話題就到這兒打住了。不久,我因為是新進人員,被派到台中受訓一個星期。一回公司,我當然第一個就先跑到莉秋學姊的座位找她,一看到她,我還真的嚇了一大跳,因為她的臉有一半被包在紗布,表面還透著血跡。還時,我才發現事情非同小可,但從同事的竊竊私語中,我才知道這是這個星期她第二次受傷。在洗手間,我聽到別的同事說,她是被她先生打的,就在公司後面的巷子,有人親眼看見了她先生抓著她的頭發去撞牆。我簡直嚇呆了,王文忠?聽說他一畢業就和莉秋學姊結婚了,當時沒通知任何人,但大家還是知道了。這件事聽說莉秋學姊家的人非常地不高興,到系辦公室去鬧了好幾次,但是人已經畢業了,學校也無可奈何,我們也是後來聽學弟妹說才知道的,其實心中對他們這種勇氣仍是非常欽佩,甚至有好對同學打算學他們,家反對就乾脆私奔算了。在這種震撼尚未平息之前,就聽說他們夫妻反目,心真是覺得太不可思議了。尤其是王文忠會動手打人,簡直教人難以相信。下班後,我刻意在大樓下面等莉秋學姊。一直等到整棟大樓的人都快要走光,才看到莉秋學姊緩緩的由電梯中走出來。我立刻迎上去,一把拉住她。「學姊!」我叫道∶「別再騙我了。」她慢慢的回過頭,一臉是淚。從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她的確受盡了委屈,我把她帶到我住的地方,兩人相顧無語。許久,她才說∶「你都知道了?」我點點頭,「王文忠又打你?」她沒說話,算是默認。「怎麼會這樣呢?」我問道∶「你們不是結婚了嗎?」「沒錯。原本一切都很好的。」她似乎有些語倫次,「一切都是因為那頂紅色的安全帽!」從她斷斷續續的語句中,我大概了解故事的經過,她和王文忠結婚後,家十分不能諒解,硬是逼王文忠在年內拿出百萬聘金。剛結婚的年輕人,怎麼可能有那麼多錢呢?所以她和王文忠拼命工作,隻希望能在一年內存滿一百萬,取得家人的諒解。他們努力的存錢,連安全帽也舍不得買,於是,在一天晚上,頂著傾盆大雨回家時,看到草叢有一頂紅色的安全帽,他們就如獲至寶的撿了回去,雖然是舊的,但總比刮風淋雨強。但奇怪的是,自從那頂安全帽出現後,王文忠的個性就變了!而且根本不讓任何人去碰它,他變得愈來愈粗暴,甚至開始喝酒、賭博。現在索性連班也不去上了。「你認為這是因為那頂安全帽的原因嗎?」我有些懷疑。「一定是。」莉秋學姊堅定的說∶「他的改變真的太大了,而且,那頂安全帽真的很邪門。」我開始好奇了,「邪門?怎麼說。」她有些害怕地說∶「有天晚天,我加班回家,一打開門,屋子暗暗的,但是那頂安全帽竟然發出一股綠光。」「綠光?」我反問道∶「那頂帽子不是紅色的嗎?」「是紅色的沒錯,但那是一種非常奇怪的紅色,接近咖啡色,但又不是咖啡色......她想了半天,「有點像血乾掉後的顏色,暗暗的紅色。」「真的太奇怪了。」我仍感到不可置信,但這種事還是寧可信其有,「學姊,我們把它拿去丟掉好了。」「丟掉?」她的眼晴一亮,「我怎麼沒想到?」「沒關系,現在還來得及。」我自告奮勇,「我陪你去好了。」說完,我們來到她家。才打開門,就有一股酒氣沖鼻而來,王文忠早已醉倒在一堆酒瓶,看到他那一副狼狽相,真是令人嘆息。安全帽就放在他身邊,雖然沒有開燈,但仍然感覺到有一股陰森之氣從那頂帽子發出來。我和莉秋學姊躡手躡足的把安全帽拿了出來,裝在一個裝水果的紙箱,用封箱膠帶密密的貼了好幾層。而後,便騎著摩托車,趁著夜色............趁著夜色,把箱子丟進碧潭裡去了。由於我在箱子中加了很多石頭,於是很快便沉了下去。當時,莉秋學姊臉上的表情是既害怕又高興,我們辦完了這件大事,便很高興的互道晚安回家睡覺了。由於當天晚上很累,所以睡得特別熟,沒想到到了半夜,卻被一陣陣撥門的聲音所驚醒。當時我是自己一個人租房子住外面,原本我以為是有人喝酒亂敲門,打算繼續睡,不理他,但聲音愈來愈大,似乎有人拿著重物在猛敲著我的房門。為了怕吵到鄰居,我心不甘性不願的爬了起來,手提著一支棒球棍,這是我哥給我防身用的,准備去看個究竟。但才走到門前,敲門的聲音,便突然停止了,我隔著門上的鑰匙孔對外看了半天,門外一個人也沒有。我打開門,走廊上空無一物,隻有一行水跡。這時我真的毛骨悚然了,那聲音真的停止的太突然了,如果有人,至少有腳步聲才對,但剛才的噪音就像平空消失了似的,隻留下從窗外到我門口的水漬。我立刻關上門,縮回被子,右手緊緊捏著出門時媽媽替我求的平安符,左手抓著十字架,隻盼望天快點亮,這個夜晚快點結束。好不容易熬到天色微明,我急急忙忙換了衣服便往辦公室沖,一開門,才發現門被撞凹了一小塊,上面黏了幾塊暗紅色的屑。我拿起那碎屑,一陣腥味沖鼻而來,是血的味道,我差點吐了出來。這時,突然想起莉秋學姊的話........「那頂安全帽的顏色,就像血乾掉的顏色一樣。」我急忙甩掉手上的碎片,沒命地似的往樓下跑,一個不留神,我竟從樓梯上摔了下去。再醒來時,已經在醫院了,是樓下早起做晨的張媽媽發現我一頭是血的躺在樓梯間,好心把我送過來的,醒來之後,我已經在醫院躺了兩天兩夜了。--這段期間一直有同事到醫院來看我,但莉秋學姊卻一直都沒有出現,雖然我隻是輕微的腦震蕩,但右小腿的骨頭卻有裂開的情形,隻有打上石膏,乖乖的躺著休息。我曾試著打電話給莉秋學姊,但電話一直沒有人接,到了第三天,我終於忍不住了,故意不經心地問:「莉秋學姊呢她怎麼一直沒都沒來」被問的同事傻住了,「喔!你住院,所以一直不知道,她家出事了。」「什麼事」我急了。同事們互相看來看去,「到底有什麼事啊」我急得都快跳下床了。她們七手八腳地把我從床上接了下來,終於有人說話了,「她先生出車禍過世了。」。「啊」我整個人僵住了,「那她人呢」。「她受的打擊太大了,被家人接回家去了。」。事後,我翻遍了那幾天的報紙,才知道就在當晚,王文忠凌晨騎車肇事,撞上了電線杆,當場死亡。但是奇怪的是,王文忠的頭不見了,在附近的草叢,隻找到一頂沾滿血跡的紅色安全帽。我後來也見到了莉秋學姊,是在療養院,她瘋了,隻要看到紅色的帽子,她就會變得歇斯底裡。我甚至到警察局去,詢問事情發生的經過,由於王文忠是個孤兒,他的遺物一直沒有人認領,好心的員警拿出了安全帽,問我要不要領回去,我立刻拒絕,才准備走出警察局,就聽到兩位警察在說:「這頂安全帽好面熟,和去年那件車禍一模一樣。」我停了下來,才知道以前那根電線杆邊出過車禍,死的是一位叫劉雄的酒鬼,生前吃喝嫖睹,無惡不作。在他出車禍之後,安全帽一直無人認領,但是有一天,卻莫名奇妙地失綜了!而那草叢,正是王文忠檢到安全帽的地方,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因為,我不知道要告訴誰,也不知道誰會相信這件事。我尤其納悶的是,那天晚上,莉秋學姊究竟發生生了什麼事一會使她嚇得精神失常。我隻希望事情趕快過去,但我知道還沒有,因為當我在半年後,當我鼓起勇氣,准備把帽子送到寺廟去超渡、供奉時,警員告訴我,安全帽早已不知去向了.....
有一回,太監攔下紀曉嵐,要求他講個笑話。
紀曉嵐應要求說:從前、從前有一個人。(沈默了許久)
這個太監耐不住的問說:下面呢?
紀曉嵐答道:下面沒有了啊!
我帶五歲的小弟去看電影,屏幕上突然出現男女主角親熱的鏡頭;
他們把身上的衣服一件件拋到床下。
我緊張地轉過頭去看小弟的反應,
不過、情況並沒有我想象的糟糕。
隻見小弟不服氣的說:‘哥!為什麼他們可以亂丟衣服我就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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