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裡有許多規則,沒有規則寸步難行。在網上也有規則,無論進聊天室聊天、上BBS灌水、玩聯網游戲、發送電子郵件還是來一段網絡愛情。。。
1、自備網戀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及軟件,包括計算機、調制解調器、ISDN專線、DDN專線。。。
2、自備網戀對象,數量N(N≥1),本說明建議你定量一個,包括網絡以外存在的及網絡上的目標對象。
3、你有權利選擇你在網絡上的一切相關信息。包括ID、Nickname、ICQ、OICQ、Email及性別。
4、你有權利愛你的網戀對象,同時你也有權利不愛你的網戀對象。
5、你有權利與網戀對象約會。但你無權干涉你的網戀對象在第二和第三說明中所做出的決定選擇。
6、你有權利索要網戀對象在網絡上及網絡以外的身份等一切相關信息,包括網戀對象的靚照並有權利對你的網戀對象表達你的愛意,本說明建議你溫柔地表達,但你無權知道你的網戀對象的個人隱私。
7、你有權利在網絡上或是網絡以外公開你和你的網戀對象的關系,並且有責任承擔由此所導致的後果。
8、你有權利向你的網戀對象進行花言巧語的愛意欺騙,有權利向你的網戀對象申訴結婚的要求,但你無權阻撓並破壞你的網戀對象與他人結婚或是移情別戀。
9、你有權利在失戀後哭泣或是麻醉自己。本說明建議你一邊哭泣一邊麻醉自己,但你無權在失戀後結束自己的生命。
有個國中公民老師說有關蔭尸的故事..故事是這樣的..有個從事養殖業的家族,因為父親死了...便叫風水師在他們的漁找個角落將其父親安葬了...就這樣平安過了幾年..
有一年,忽然很奇怪的...為什麼今年放下去的魚苗跟往年一樣...在喂飼料時,也都有看見魚影游來游去...可是在漁產季節時一打澇...天啊竟然池中沒有半條魚...這家人雖然覺得有點怪怪的..但也沒有去太追究.而後接連發生了兩.三年..到了第三年..奇怪的是..家族中開始有人一個接著一個暴斃...於是這家人開始覺得奇怪...便找了道士來看他們家族的陽宅及陰宅...最後,道士來到了魚邊,就問這家人,魚是否有異狀...而後主人就一五一十的告訴道士魚無緣無故失蹤的事情...於是道士就命人回去拿石灰,開棺...立即將尸體燒了...事後道士告訴主人,他父親因吸收魚的精華而成了蔭尸....久了自然就對其家人不利...所以奉勸有蔭尸現象者...要盡快處理...
ps.據老師說..這是真人真事...發生在高雄縣...曾轟動一時...當時處理蔭尸時..甚多人圍觀...至於事情真假...我若知我就是仙啦...--
6歲小孩:“爸爸,我長大了要當一名北極探險家。”
爸爸:“好極了,比爾。”
孩子:“可是我想立刻開始訓練自己。”
爸爸:“怎麼個訓練法?”
孩子:“我每天要一鎊錢買冰淇淋,這樣我將來就能適應寒冷的天氣了。”
一個人因消化不良,請醫診治。
醫生:“應當吃容易消化的肉類,最好是小鳥,因為它的身體是不停地動著的。”
病人:“那要是有更好的肉類呢?”
醫生:“什麼?”
病人:“我內人的舌頭!它一天到晚不停地動著。”
語文老師以“足球賽”為題,讓學生寫一篇短文。還不到一分
鐘,有個學生就交卷了,隻寫了4個字:“雨天停賽。”
三個女人在討論下輩子要當什麼比較好。
第一個:我要當路邊的野花,因為這樣子每個人都能聞我。
第二個:這樣不好。我要當冰淇淋,因為這樣子每個人都能舔我。
第三個:們說的都不好。我要當一台救護車,因為這樣子每個
人都能從後面上我,還可以喔咿喔咿的叫!
“醫生,我多吃胡蘿卜,視力真的會有改善嗎?”
“當然,您什麼時候看到過兔子有戴眼鏡的?”
我是縣長(派來的),我是做磚車來的(你村西頭拉磚的車),昨天和你婦女主人搞了一夜(的工作),從她身上發現的兩個突出點,和一個漏洞,我們要狠狠的抓住這個倆個突出點,狠狠的堵住這個漏洞??關於計劃生育的工作要從干部的(頭)上做起。
老公:今天坐車人特多,不過在擁擠的車上看到美女了!
老婆:……怒!
老公:她還跟我搭訕呢!
老婆:她跟你說什麼?!(吃醋)
老公:離我遠點!
一天,警察發現一個獨自在大街上徘徊的小女孩,她說不出自己叫什麼名字,也弄不清住什麼地方。警察無可奈何的開始翻她的衣兜,希望能找到一點線索。小姑娘沒反抗,卻嫩聲嫩氣地說:“別害怕,我沒帶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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